房屋拆除应该注意什么?
2020-01-16 03:27:18 3171次浏览
注意对拆迁人的资格、建设项目的合法性、拆迁程序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只有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拆迁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等证明项目合法性的资料和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等材料。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签订补偿和安置协议。拆迁人不具务以上条件的,被拆迁人可拒绝搬迁。
2应与拆迁人签订一份内容详尽,公平合理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是指房屋拆迁和被拆迁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协议。房屋拆迁是对房屋使用人而言的,房屋拆迁补偿是指房屋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给予的物质补偿。其补偿形式分为产权调换、作价补偿、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三种。
房屋拆迁补偿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2、建设单位、《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3、被拆除房屋的现状,包括房屋结构、用途、建筑、使用、居住面积、产权人等;4、补偿形式;5、安置地点及安置房标准;6、拆迁安置房屋产权的现状,安置房产权登记的申办责任;7、房屋拆迁补助;8、被拆迁房屋补偿形式、标准、地点、结构、折算、结算等;9、腾交房的时间;10、拆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及过渡费;11、违约责任;12、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13、解决争议的办法;14、合同生效的条件;15、签约文本数及签约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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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中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拆除出租住宅房屋,应当实行产权调换,并维持租赁关系,租赁合同根据需要可以相应修改。
二是拆除有产权纠纷房屋的,拆迁人应事先报批,同时应作好勘察记录,并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三是对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重新签订抵押协议。拆除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实行作价补偿的,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重新设定抵押权或者由抵押人清偿债务后,方可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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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需要进行加固和维护是因为结构功能或使用条件发生改变,构件承载力不满足使用要求,结构损伤严雨或需要提高耐久性等级。由于针对的是已建工程,其施工环境特点与新建工程是不同的。这种工程的结构或构件已经存在或正在使用,施工时受周边客观条件约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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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动火时,必须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领取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时间、地点作业。作业时应配备专人监护,作业后应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地点。拆除建筑时,当遇到易燃、可燃物及保温材料时,严禁明火作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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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力破碎 1 进行建筑基础或局部块体拆除时,宜采取静力破碎的方法。 2 采用具有腐蚀性的静力破碎剂作业时,灌浆人员必须戴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孔内注入破碎剂后,作业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注孔区域行走. 3 静力破碎剂严禁与其他材料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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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覆盖,出入现场时应有专人指挥。清运渣土的作业时间应遵循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2 对地下的各类管线,施工单位应在地面上设置明显标识。对水电气的检查井、污水井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 拆除工程施工时,应有防止扬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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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力破碎 1 进行建筑基础或局部块体拆除时,宜采取静力破碎的方法。 2 采用具有腐蚀性的静力破碎剂作业时,灌浆人员必须戴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孔内注入破碎剂后,作业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注孔区域行走. 3 静力破碎剂严禁与其他材料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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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覆盖,出入现场时应有专人指挥。清运渣土的作业时间应遵循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2 对地下的各类管线,施工单位应在地面上设置明显标识。对水电气的检查井、污水井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 拆除工程施工时,应有防止扬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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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沉降正常吗?轻微的房屋整体均匀沉降属正常现象,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趋于稳定即可。一般情况下,房屋沉降允许值,应控制在200mm以内。而当房屋相邻部分的高度、荷载和结构形式差别很大,而地基又较弱时,房屋有可能产生不均匀沉降。不均匀沉降会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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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需要进行加固和维护是因为结构功能或使用条件发生改变,构件承载力不满足使用要求,结构损伤严雨或需要提高耐久性等级。由于针对的是已建工程,其施工环境特点与新建工程是不同的。这种工程的结构或构件已经存在或正在使用,施工时受周边客观条件约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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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屋沉降?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对房屋沉降的定义:1、沉降----建筑地基、基础及地面在荷载作用下产生的竖向移动,包括下沉和上升。其下沉或上升值称为沉降量。2、沉降差-----同一建筑的不同部位在同一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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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沉降正常吗?轻微的房屋整体均匀沉降属正常现象,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趋于稳定即可。一般情况下,房屋沉降允许值,应控制在200mm以内。而当房屋相邻部分的高度、荷载和结构形式差别很大,而地基又较弱时,房屋有可能产生不均匀沉降。不均匀沉降会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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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拆除工程必须由具备爆破或拆除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施工,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 2.拆除工程签订施工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拆除工程施工安全负检查督促责任;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机械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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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拆除应采用电力起爆网路和非电导爆管起爆网路,电力起爆网路的电阻和起爆电源功率,应满足设计要求;非电导爆管起爆应采用复式交叉封闭网路。爆破拆除不得采用导爆索网路或导火索起爆方法。装药前,应对爆破器材进行性能检测,实验爆破和起爆网路模拟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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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屋沉降?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对房屋沉降的定义:1、沉降----建筑地基、基础及地面在荷载作用下产生的竖向移动,包括下沉和上升。其下沉或上升值称为沉降量。2、沉降差-----同一建筑的不同部位在同一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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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覆盖,出入现场时应有专人指挥。清运渣土的作业时间应遵循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2 对地下的各类管线,施工单位应在地面上设置明显标识。对水电气的检查井、污水井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 拆除工程施工时,应有防止扬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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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屋沉降?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对房屋沉降的定义:1、沉降----建筑地基、基础及地面在荷载作用下产生的竖向移动,包括下沉和上升。其下沉或上升值称为沉降量。2、沉降差-----同一建筑的不同部位在同一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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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屋沉降?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对房屋沉降的定义:1、沉降----建筑地基、基础及地面在荷载作用下产生的竖向移动,包括下沉和上升。其下沉或上升值称为沉降量。2、沉降差-----同一建筑的不同部位在同一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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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动火时,必须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领取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时间、地点作业。作业时应配备专人监护,作业后应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地点。拆除建筑时,当遇到易燃、可燃物及保温材料时,严禁明火作业。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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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覆盖,出入现场时应有专人指挥。清运渣土的作业时间应遵循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2 对地下的各类管线,施工单位应在地面上设置明显标识。对水电气的检查井、污水井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 拆除工程施工时,应有防止扬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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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运渣土的车辆应封闭或覆盖,出入现场时应有专人指挥。清运渣土的作业时间应遵循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 2 对地下的各类管线,施工单位应在地面上设置明显标识。对水电气的检查井、污水井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 拆除工程施工时,应有防止扬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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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屋沉降?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对房屋沉降的定义:1、沉降----建筑地基、基础及地面在荷载作用下产生的竖向移动,包括下沉和上升。其下沉或上升值称为沉降量。2、沉降差-----同一建筑的不同部位在同一时间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