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31 09:00:01 31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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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结算应按照施工合同类型采用相应的编制方法:
(1)采用总价合同的,应在合同总价基础上,对合同约定能调整的内容及超过合同约定范围的风险因素进行调整;
(2)采用单价合同的,在合同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综合单价应固定不变,并应按合同约定进行计量,且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了计量。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应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计算工程成本、酬金及有关税费。
(4)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的工程,一般采用单价合同,应按工程量清单单价法编制工程结算。
(5)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施工合同相关约定以及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投标时的综合单价等进行计算。
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
7、其它相关资料。主要指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等。 [1]
按上述依据进行招标控制价编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使用的计价标准、计价政策应是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计价定额和相关政策规定;
(2)采用的材料价格应是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通过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单价,工程造价信息未发布材料单价的材料,其材料价格应通过市场调查确定;
(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造价计价中费用或费用标准有规定的,应按规定执行。
工程造价是指工程价格,即为建成一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等交易活动中所形成的建筑安装工程的价格和建设工程总价格。显然,工程造价的第二种含义是以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为前提。它以工程这种特定的商品形成作为交换对象,通过招投标、承发包或其他交易形成,在进行多次性预估的基础上,终由市场形成的价格。通常是把工程造价的第二种含义认定为工程承发包价格。
投资估算
投资估算是指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咨询机构根据现有的资料,采用一定的方法,对建设项目未来发生的全部费用进行预测和估算。
设计概算
设计概算是指在初步设计阶段,在投资估算的控制下,由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或扩大设计图纸及说明、概预算定额、设备材料价格等资料,编制确定的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交付生产或使用所需全部费用的经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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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年